- 安徽省公众电子认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支持单位: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ICP备案号: 皖ICP备 2022003407号
请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奖项介绍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是安徽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授予安徽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进行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3年以上;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三)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安徽省内同行业前5位,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获得安徽省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六)获得市政府或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评选标准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每年评审1次,授奖总数不超过5家。
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3年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省财政预算。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19579)的最新版本。评审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7个部分,总分为1000分。
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0分。
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及其实践的发展,适时修订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标准、评审细则。
申报通道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程序,主要包括:申报企业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组进行材料和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候选名单、安徽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
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前,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网站,公布本年度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起止日期和工作安排。
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自评报告,同时提供有关实证性材料;经市政府或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报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核,提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
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由专家评审组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照评审标准逐条评分,形成材料评审报告。
通过材料评审的企业,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各专家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情况,进行综合排序。
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家评审组评审结果,提出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候选名单。
安徽省质量兴省活动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
经公示通过的拟奖励企业名单,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